公司法定代表人擅自对外担保,依公司法后果如何?
公司法定代表人擅自对外担保,依公司法后果如何?公司为法定代表人担保的效力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法律效力如何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法律效力如何?律师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超越权限代表公司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应当依据规定处理,相对人善意的,该行为担保行为有效,相对人非善意的,担保行为无效,但是可以请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担保合同,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其合同效力将得到承认,反之,若相对人非善意,合同对公司来说将无效,在责任承担上,法定代表人与相对人应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损失,法定代表人的越权担保行为与无权代理类似,应参照无权代理的法律规则处理。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表见代表制度,其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就是公司越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对于公司而言都应当是有效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决议机关的决议程序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构成越权代表,越权代表是否有效,需区分订立担保合同时债权人是否善意分别认定合同效力,债权人善意的,合同有效,合同无效。
在相对人知情的情况下,此等合乎法律效力,反之若明知法定代表越权签署,则此类合同具有可撤消性,唯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中,仅当相对人已知晓或理应知晓他们已逾职权范围时,代表行为才失去法律效应。
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公司房产为自己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或股东如何的诉,。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擅自以公司作为抵押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性行为的规定,依法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做法,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公司监事对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如果监事不履行职责,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依法起诉。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财产,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可以给民间借贷中的个人作担保,担保人主要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若法定代表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公司公章为个人贷款进行担保,这种行为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根据《合同法》第49条,如果第三方(例如银行)能够合理相信法定代表人拥有相应的代理权,那么该行为将被视为有效的代理行为,公司需对此承担责任。
如果借款是法人代表个人使用的,公司可以向法人代表追偿,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应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有法律责任吗法律分析,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也是合同,不知情被担保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更谈不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通过欺诈的方式欺骗担保人进行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的责任。
因为担保是以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连带保证中,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撤销致使合同无效,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担保被视为无效担保,担保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基于担保人的真实意愿和明确认知,如果担保人对于担保事宜毫不知情,那么这一行为显然不能反映其真实意图,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担保合同的有效性要件,其中包括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担保人,需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诈骗如果属实,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公私财物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由于有民事纠纷,还要承担经济损失,保证人需承担连带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