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张和阿芳均为二婚,老张带着与前妻的儿子小明(10 岁),阿芳带着与前夫的女儿小花(8 岁),两人结婚后共同生活五年。后因家庭琐事、经济压力等矛盾不断,决定离婚。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老张认为小明是自己亲生,且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较多,跟自己生活更合适;阿芳称小花年纪小,更需要妈妈照顾,而且自己为家庭付出多,也有能力抚养两个孩子。婚姻法考虑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抚养能力、孩子意愿(若孩子有一定认知表达能力)、成长环境稳定性等因素。比如法官会单独询问小明和小花意愿,查看老张、阿芳收入、居住条件,了解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身体及辅助抚养意愿,最终判定抚养权归属,可能一人抚养一个,也可能根据情况都判给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双方需提供收入证明、孩子日常照料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