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时病历怎么(病历书写引起的医疗纠纷案例)
发生医疗纠纷时病历怎么,病历书写引起的医疗纠纷案例。
医疗诉讼病历有哪些分类医疗诉讼病历主要分为两大类,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客观病历包括患者病情、检查、治疗等的客观记载,如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主观病历则记录医务人员对病情、治疗的主观意见,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
从内容上来讲,医疗诉讼病历可分两大类,即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
医疗诉讼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汇总,分为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这些病历资料不仅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诊疗过程的记录,在医疗纠纷中,它们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损害承担责任的关键证据,作用至关重要。
会诊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病历资料包括的内容】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两种类型,客观性病历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①门诊病历,②住院志,③体温单,④医嘱单,⑤化验单(检验报告),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⑨病理资料,⑩护理记录。
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患者如何准备证据?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医患双方都应在起诉前尽可能地收集证据。
医疗纠纷患方如何封存病历。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封存病历的方法如下,如果是患者本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直接要求封存病历,如果是被授权的人,应持患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到医院要求封存病历。
若医院拒绝封存,可向当地卫生局医政部门进行投诉申诉,请求卫生行政机关施压使其遵守规定,需清点病历页数,并在医患双方共同见证下完成病历复印及封存工作,封存后的复印件需由患者方在边缘处签名并标注封存日期。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发生后,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涂改、隐匿病历资料,患方应立即要求医院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将客观病历材料予以复制,由医疗机构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后交给家属,并且医患双方在场下将全部主、客观病历材料装在档案袋中予以封存,在封口处签名盖章并写明封存日期。
医疗事故纠纷庭审时病历质证怎么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庭审时病历质证的处理程序是,医院应将全部病历的复印件提交法院和患者各一份,并将病历原件提交法院,患者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再核实病历记载内容是否与事实一致,如不一致,则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如其他医院的病历、与医生的通话录音,病历书写规范等,还可申请文检鉴定。
起诉,原告提出诉讼后,法院将会排期首次开庭,主要目的是确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对病历材料进行质证,经质证后的病历将在首次开庭后交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评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赔偿金额确定,法院下达判决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诉前准备工作。
解决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选择协商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诉讼三种途径,诉讼成为首选,在诉讼前,需做好准备,包括与医务科联系投诉,复印并封存病历,获取《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提起诉讼后,法院将进行首次开庭,确认双方诉讼主体资格,对病历资料进行质证,此阶段需仔细审查病历,排除对自己不利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