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工程项目违约金如何开票
违约金开票不开票?
一,合同履行前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既然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一般地,销货方要将违约金与货款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并计算缴纳增值税。操作中注意,如果货物价格与价外费用需要分别填写,可以在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另附价外费用项目交与购货方。但如果价外费用属于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则该项合计数中不应包括此项价外费用,应另行开具普通发票。
购买方收到的违约金需要开发票吗?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
销售方违约支付的违约金,购买方不需要开发票。
收货方(购买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如果是收货方(购买方)收取违约金,则无论对方在何时违约,收取违约金一方只需开具收据给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年第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而收货方(付款方)得到的违约金并不是生产经营收入,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
案例/解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但因甲公司(销售方)单方违约,因未给乙公司(采购方)供货而支付给乙公司违约金。
从此类经济业务的实质来看,购买方收取违约金并没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购买方收到出让方支付的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1、在合同履行前,没有发生经营行为,不需要出具增值税发票的。
2、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出让方发生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购买方违约金,这个阶段,购买方应出具增值税发票的。
开发商收取的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销售不动产或商品房的行为已发生,开发商应将向业主收取的违约金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业主索要发票,应开具发票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