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评不上级别怎么办
申请了工伤鉴定如果评不上伤残等级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伤愈后,不影响劳动能力的,即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自然也就没有其他的赔偿了。事实上,这本身是一件好事啊。如果对伤残等级评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条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还没有彻底好能做伤残等级鉴定吗?
工伤还没有彻底好的情况下也可以做伤残鉴定,但是必须是基本恢复健康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定以后的伤残程度,比如伤口必须愈合,骨折之类不需要再护理,也就是达到以后经常的状态,自己可以提出申请,由工伤保险处确定并安排伤残鉴定时间地点。
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工伤导致的伤残未达到伤残等级标准,那么赔偿应当按照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进行补偿。
具体赔偿标准和方式应当根据当地的劳动保障政策来确定,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和申报。同时,如果觉得受到了不公正对待,也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即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意外险没有等级怎么赔偿?
无伤残等级的如何赔偿
工伤事故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伤都可以评定伤残等级的,有些工伤员工伤势较轻,不会影响劳动能力的,鉴定后不会有伤残等级。
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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