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应该怎么办
70年后房子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了,续期可以续多少年?
对于住房建设用地7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后,物权法只给了个“自动续期”的规定,至于续多少年,以及是否还需支付出让金、支付多少,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给出明确说法。但这个问题涉及面广,总会有个圆满的解决办法的。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老旧,能续缴土地使用费后新建房屋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权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根据当时的土地价格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又可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期权限。根据你的情况,续缴土地使用费后,把老房子拆掉,经土地部门依法审批后,完全可以重新建房屋。
你好,谢邀。根据国家规定,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是否可以续费新建,这一说法,政策是允许的,但是在新建或者改造时,需要递交申请书,得到审批后才可以进行动工。偷偷的告诉您,单打独斗是很难成功的,最好连几家邻居一天反馈问题,化主动为被动。
土地使用证到期但房产证没有到期,中间产生的费用给谁承担?
法律是没有规定冲突的,土地使用证到期补交土地出让金,房产证到期再说房产,中国人办事从古到今都是这样,一分为二,黑白分明,总不能两件事放在一起找一个人办了就算了。
不存在房屋产权50年的这种说法。房屋是讲所有权的,买了这个房子,这个房子那就是永久是你的,不存在多少年的说法。
这种情况不用担心,只要续费就可以了。房产权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国家是不会将你赶出去的,只要你按时缴纳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就好了。

《物权法》规定,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这两者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需要割裂出来分别看待。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可以自动续期的,国家规定公民的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70年。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需要续交土地使用费。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一般是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具体的征收标准还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来执行。

所以说到这里,我想提醒那些打算买房子或者即将买房子的人,一定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买持有正规产权证的房屋,切不可贪图便宜买下没有产权的房子,因为以后如果要维权的话,简直太难了,甚至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最后钱白花了,房子也没落到。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