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有哪些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有哪些政策说明:
2025年长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览 每人每月增加多少?
二)、调整标准
1.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216元;
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204元;
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92元;
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80元;
五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68元;
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44元;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2082元;
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967元;
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851元;
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735元;
五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620元;
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388元;
2.工伤职工(含退休人员)护理费调整标准:
生活护理费调整后的月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1928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542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1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