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买家也应判死刑不
拐卖儿童买家入刑说明:
对拐卖人口的人贩子应处以死刑?协犯和买家一律重刑?
不用极刑难以制止人贩子丧尽天良的行为,同样“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对协犯和买家也必须刻以重刑才能杜绝这种贩卖人口的现象存在。我支持题主的建议,对拐骗儿童和贩卖人口的人贩子,抓一个枪毙一个,让他们付出生命代价才能扼制这种丑陋现象出现,就应该象打击贩毒分子一样,不给留一点生的机会,人枪毙了也要罚他个倾家荡产,协犯和买家也让他们在监狱里度过余生才好!
如果人贩子判死刑,买家判无期徒刑,还会有孩子被拐卖吗?
会,风险高了收益肯定会增加,赔钱的生意没人做,掉头的买卖有人干,这样会增加人贩子拐卖过程中的凶狠程度,被抓就是死,为了脱罪或者逃脱,啥都会下死手。
所以,法律量刑标准是有考量的,可以定期严打,不能盲目追求极刑。
拐卖人口这块应该着手让犯罪成本过高,收益过低的思路解决,变成一个赔钱的勾当,自然就会有遏制人贩子的动力,减少拐卖犯罪,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刑侦技术提高,相信人口拐卖会像大家电子支付小偷减少的情况一样,慢慢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