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担保物权实现,依债权法有哪些途径?
物权与债权的联系是什么
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追及性,债权没有追及性物权为对世权,债权为对人权物权的客体是物,债权的客体是行为物权是静态财产权,债权是动态财产权物权与债权的联系,物权与债权关系的相对化。
法律分析,物权与债权的联系,具体表现在债权物权化和物权债权化,债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对物权关系的类推适用,物权与债权具有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物权与债权是法律体系中的两大重要概念,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主要体现在物权具有优于债权的法律效力这一关键点上,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利益冲突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能够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这种优先效力不仅体现在物权与物权之间,也体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
物权与债权为一组相对应的民事权利,物权与债权作为一组相对应的民事权利,共同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权形式,物权具有优于债权的法律效力,物权与债权既有紧密的联系,也有重大区别,债权与物权的关系是什么一般来说。
物权与债权之间的联系可以从相对化、类推适用以及功能互补三个维度来探讨,债权的物权化与物权的债权化是相对化的表现,债权逐渐呈现出物权的特征,如法定性、排他性,典型例子包括租赁权的物权化使得“买卖不破租赁”,以及预告登记制度下债权具有物权的效力。
物权大于债权有效吗
物权大于债权规定,物权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的,债权是相对权,行使权力受到限制,需要对方的配合,债权法绝大部分都在调整社会中的局部的财产关系,常涉及两个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其私人性比物权法的要强得多,人生活在社会中,私人意志须得服从公共意志,物权的效力理所当然地高于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效力大于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与债权在大陆法系国家是民法中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关注的是物的归属,着重保护物权不受侵犯,维护财产的静态安全,债权法则侧重于财产的流通,保护和促进财产的动态流转,确保财产的动态安全,物权的静态属性使它在保护财产安全方面具有优先性,因为如果没有对物的所有权规定,物的流通将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