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财产多判决是怎样的
法院判决后,被告转移财产到他妻子名下(没有离婚)。法院可以执行判决吗?
可以执行。
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依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制)为原则,约定财产制为补充的夫妻财产制。所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即使表面上看来是属于分离状态,但实质上财产是夫妻共有的,并且共有形式是共同共有。
所以,无论丈夫把银行存款怎么转移,只要还属于夫妻财产,就可以执行。但要为家属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如果双方判决离婚,法院财产没判决,以后怎么办?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都是根据原告的请求和被告的答辩作出判决。
在开庭审理调查阶段,会询问原告是否撤销诉讼请求或增加诉讼请求,接着询问被告是否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或是否进行反诉,接着调查夫妻关系情况、子女情况、财产情况以及债权债务等情况,所以,一般不会发生不判财产或漏判财产的情况,除非双方互相隐瞒了共同财产,或者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如果法庭在庭审时,双方提出了共同财产,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而法院宣判时却没有财产分割这一项,这属于法院漏判,双方当事人只需当即口头提出,法院会让你领一份修正完备的判决书。如果你领取判决书后,发现了漏判,任意一方当事人可口头或书面申请法院纠正,法院会给你们双方发一份补正《裁定书》。
这就是说,如果发生了漏判,任意一方当事人都可口头或书面申请原审法院予以纠正,而不是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或通过上诉、申诉处理。
如果双方相互隐瞒了财产,离婚后,一方发现了对方隐瞒的共同财产,可再次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原属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后来取得了财产所有权,可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首先要说明的一点,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是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的。如果原告在起诉的时候,没有针对财产分割提出明确的请求,那么法院是不会主动干预的。其次,即便起诉是提出了分割财产的请求,但是原告的该项请求涉及到案外第三人的利益,那么法院不会在离婚诉讼中进行裁决,而是回告知原告另行起诉,另案处理!如果遇到法院只对离婚请求进行处理而没有处理,财产问题,那么可以就财产问题单独再次起诉!
执行中发现债务人已协议离婚,全部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如何救济?
简单来说,如果对方协议离婚并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在你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首先你要收集到相关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这个时候可以考虑向法院要求追加被执行人,并向法院反映对方隐匿财产、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让法院进行处罚。
如果执行法院不予追加,也可以考虑起诉对方,确认对方的财产分割因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而无效。
在现实中,部分夫妻在面临承担债务时,第一反应往往是办理离婚,将财产确定归一方,以保住夫妻共同财产不被执行。这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为了防止夫妻共同财产被查封及执行而办理离婚登记
二、该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夫妻共同债务,为了将债务约定归一方承担而办理离婚登记,以达到使另一方脱身的目的
通过离婚来逃避债务的可行性不高,特别是实践中债权人准备起诉时,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往往会先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当配偶一方名下的财产已经被保全时,在理论上,配偶一方也不能要求析产,原因在于该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实践中债权人可以代位析产,既保障自己的财产利益,也不损害共有人的权利。
每个案件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上述意见仅为个人的理论意见,可以在出现纠纷时作为参考,不可直接套用。个案在具体适用时应当以专业人士在完全了解案情后给出的法律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