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院对老赖强制执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不怕被拘留,他们是什么心理?
在我这十几年办案中,多数被执行人面对法院真的要拘留还是不愿意被拘留,愿意拿钱出来,或者他的家人来出面解决。真的没有钱还全部的,也会拿一部分先解决。
宁愿拘留也不履行一般三种情况:
1、确实没钱。拿不出来(大多数)。
2、认为司法行政失信惩戒对其构不成影响。
3.心理素质强大,看中钱情愿被拘留,就是不愿意付钱。(少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我觉得有几种类型,第一;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他们的钱或许被骗、或许生意失败,翻身的机会渺茫,自杀的心都有,他会怕“拘留”?
第二;或许本身就是一个骗子,早有做“老赖”的心理准备,“今朝有酒今朝醉,那怕明天喝凉水”,透支一切来置换及时行乐,“拘留”被视为应有的付出,何谈惧怕。
第三;骗子加赌徒,这种人最可恶,也是名副其实的“老赖”,一般赖账数额较大,隐藏转移财产,坐牢都觉得值“拘留”算啥?对付这种“老赖”最有效的办法;(1)枪毙,让他有钱没命花。(2)无期,让他想着钱却没机会花。
我认为对老赖的界定应该明晰,有钱不还是老赖,倾家荡产还不起是另外一回事!如果一个人的确丧失了还款能力,不应该划归老赖的行列!你可以看看这些年的创业环境,成功者百里无一,那些投资失败,债台高筑的人,大有人在,对这一批人,我是抱有同情心的。
如果以窃取他人利息为目的,赖账不还的,这才是真正的老赖。
凡事被拘留说明是真没钱还了,把财产转移的老赖是不会被拘留的。能够转移财产的人肯定是有一定本事的,不是任何人都配做老赖的,再说想把真正的老赖拘留起来也没那么容易的。除非你的本事比他大这样才可能把他送进拘留所待15天,如果没有那就别想了。
那些被拘留说明是真没能力还款的,最后只能任凭处置。拘留,查抄财产,房产,有关他的一切。不是每个欠钱的都能有当大爷的资格,大多数负债人还是想还款的,只是需要给些时间去创造赚钱的机会。
其实走到拘留负债人这一步的时候债权人已经知道这账成为死账了,被强制执行后负债人已经失去赚钱的机会了,再拘留那更是别想要回钱了。前面赚钱的路给堵死了,后面又把生的路堵上。这时候债务人能活下去就不错了还想怎么赚钱还债。
想要债务人还钱唯一办法就是给他足够时间去赚钱,给他生存空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将债务慢慢还上。当然民间债务的债权人肯定给负债人时间。我这里说的是网贷跟银行他们的讨债方式,这两个地方的讨债那就是没想让你还款的意思,就是想把你往死里逼。前期让第三方催收公司给债务人来一个暴力催收把负债人心态搞崩溃,然后再用法律置负债人绝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也要给我时间,如果不给时间,让法院执行,不停的逼债,甚至拘留,限制一切可以赚钱的条件,我赚不到钱,怎么还债?只要起诉我,法院执行局向我讨债,我永远都不会还债,原因是我没办法赚钱了,骨头是我的,肉是你们的,爱咋地咋地!
这个问题要区别对待的,有些人是有钱故意不还,有些人是实在无力偿还。对于前一种人就应该各个渠道曝光其老赖身份自己限制其各种高消费。对第二种人,有心偿还却无力偿还。你判他刑或者是枪毙了他都没用,毕竟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还。最好是双方协商还款,这是最好的办法。
什么是司法拘留?
拘留是拘留的一种。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司法所可以拘留人吗?
答,司法所不可以拘留人。
司法所的主管部门是司法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为辖区内的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民事诉讼代理,如取得了律师证也可被聘刑事案件辩护。并负责对辖区内的判缓人员监督劳动改造等。司法所没有强制措施权,所以不能拘留人。
哪些人不能司法拘留什么病不能司法拘留?
1、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的,由拘留所所长批准,并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拘留所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
2、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司法拘留是什么意思?
司法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司法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被限制在指定场所内,不能自由离开,同时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监管,以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跑或破坏证据。
司法拘留通常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进行的,是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一种限制。
司法拘留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逃避法律追究、毁灭证据、妨碍侦查等情况时,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将其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
司法拘留通常需要经过法院批准,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期间被拘留人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司法拘留是确保刑事案件正常进行、保护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司法拘留是关在法院吗?
法院没有专门的羁押场所,一般看管在当地的行政拘留所。
1、拘留所,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主要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2、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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