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有几种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理依据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
买卖不破租赁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2025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买卖不破租赁要什么条件?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原租赁合同仍然对新的所有权人具有约束力。然而,买卖不破租赁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形。具体来说,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租赁合同无效:如果原租赁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如租赁物所有权人未取得所有权、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等,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就不适用。
2. 租赁合同附有条件:如果租赁合同中附有尚未成就的条件,而该条件对于租赁关系的成立具有影响,那么在条件未成就之前,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
3. 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买卖不破租赁要求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如果租赁物尚未交付,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
4. 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让与第三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要求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让与第三人。如果出租人未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 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租赁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在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动时仍在有效期内。
2. 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承租人已实际占有和使用租赁物。
3. 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让与第三人:出租人已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
4. 买受人不知道租赁合同的存在:在购买租赁物时,买受人未知悉租赁合同的存在。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才能得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