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处理的过程是什么

法律知识 2025-07-19 8
审查起诉处理的过程是什么意思汇总:
  1. 犯罪征集线索到审查起诉一般多久?
  2. 起诉和审查起诉的区别?
  3. 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是起诉还是走过程?
  4. 批捕时的检察官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官是同一人吗?
  5.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6. 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

犯罪征集线索到审查起诉一般多久?

犯罪征集线索到审查起诉的时间会因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充分性、办案机关的工作效率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可能需要几个月至数年不等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执法机关的内部程序和资源分配等因素。对于一些复杂的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的过程可能会更加耗时。

起诉和审查起诉的区别?

起诉是指向法院提起诉讼,既可以由个人提起,也可以由法人,其它组织或者检察院提起。起诉的可以是刑事案件,也可以是民事和行政案件。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也是准备起诉的一种方式。

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是起诉还是走过程?

不是起诉也不是走过程。

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是要传唤嫌疑人到检察院接受讯问的,一般是在检察院接到案卷之日起30天以内。因为正常情况下,30天就要诉到法院。非要说是走个过程的也行,一般来说取保候审的,检察院就是叫来问一下,情况属实就直接诉到法院去。PS:叫你去你就去,取保候审一般没多大事,诉到法院也是判个缓刑。如果传你,你不去麻烦就大了,检察院会把案卷退回公安机关,然后公安机关就会把你刑拘,然后再送卷到检察院,检察院再诉到法院时,就不一定判缓刑了,有可能判实刑。

批捕时的检察官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官是同一人吗?

“捕诉合一”的作用

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可能就是实行“捕诉合一”的制度,也就是本设问所说的,同一检察官负责一个案件从审查批准逮捕到出庭公诉结束。该制度的优势在于同一检察官可以较快的熟悉案情,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对于从重从快惩治犯罪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质量由检察官的责任制来保障,即,检察官对其承办的案件实行终身负责制。

刑事案件实行“捕诉合一”,并不是检察机关的首创。公安机关办理刑案件实行的“侦审合一”具有类似的作用,即,刑事案件的预审,归侦查部门统一行使。近年来有些地方恢复了预审的设置,但检察机关实行“捕诉合一”后,公安机关又有些弱化预审的功能。

刑事诉讼法将刑事案件分为不同的阶段,司法机关设置不同的部门处理是有科学根据,并不是案件责任制能够解决的问题。例如,刑事诉讼法将侦查、预审分为二个不同的阶段,可以克服侦查人员先入为主的思维缺陷,也可以避免因刑讯逼供而产生的错案。同样,刑事诉讼法将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分为两个阶段也有相同的功效。

应当客观认为,刑事案件采取终身负责制应当是针对法官,而不应当针对其他司法人员,否则刑事案件的终身负责制无法落实。法官是决定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最后决定者,例如,侦查机关即便有非法收集证据现象,法官不予采信可以认定无罪,从而追究刑讯逼供者的法律责任,等待“平反”往往事过境迁,没有人承担责任。

可以肯定认为,“严打”“专项行动”并不是我们社会治理的通常模式,“捕诉合一”“侦审合一”等制度有利于从速处理犯罪。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不应当缩减,常态的社会是依靠发展与和谐维持,司法机关的改革首先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司法公正才能保障。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多年前不是。但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推行谁负责批捕审查就由谁负责审查起诉即捕诉合一的机制,目前批捕阶段的检察官正常与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官是同一人。

现在进行司法改革,很多检察院实行捕诉合一。也就是批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检察官办理,目的是保证程序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可以提高检察院内部的工作效率。但这种改革呢,比原来的批捕和审查起诉有两个检察官办理,少了检察院内部的一层互相监督。

捕诉合一以后,以后批捕、审查起诉包括羁押必要性审查都是同一检察官负责。

这个制度试行后,等于检察院内部对批捕权的制约制度也没有了,不过最终导致批捕率上升还是下降还是有待观察。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嫌疑人有漏罪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

移送审查起诉就是刑事案件侦查终结了,侦查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并应当处以刑事处罚的,把案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的有道理,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案件有瑕疵,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程序。

案件走的这一个流程,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犯罪事实已经经过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并且基本核实其犯罪。

案件到了这一个程序,经过检院的依法审查。如果犯罪成立,即就本案向法院提出公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当然也还可能出现撤销案件,或者补侦等情况。

移送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在立案后首先是有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在掌握了证据和材料后是会将案件和证据移交至当地的检察院,检察院在接收了案件后也是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调查,然后结合双方的证据会决定是否进行起诉的。

检察院审查起诉是指,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的经济、刑事案件;对监察委移送的职务案件等,经审查证后,证据确实充分,已触犯刑法且涉嫌构成刑事、职务犯罪的案件。

检察官经提审被告人其本人供认不讳,证据确凿后,以涉嫌某种罪名将案件审查起诉并将被告人提起公诉,直至交付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