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配可以调整吗
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怎么办?
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也不能重新分割,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离婚时分割财产,没有什么公平,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行。如果起诉,如果不能证明是胁迫所签,仅仅只是不公平,法院不会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调解书关于财产分配可以反悔吗?
一、双方自愿重新协议财产分割的,可以补充协议内容。离婚主协议没有废除的必要性。
二、离婚后,双方又登记复婚的;原离婚协议自行废止。
三、离婚协议中,一方没有交付给另一方财物权利,另一方没有返还义务的;协议不得废除。如:离婚时,一方的财产购置皮沙发1套,双方商定该皮沙发归一方;但一方自称不要皮沙发了。另一方不同意接收皮沙发,另一方就没有退还皮沙发给一方的义务。该协议条款终生生效。
您好,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反悔的。但是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调解书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反悔!除非违法自愿和合法原则,可以申请再审和申请检察监督。
有调解书是双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即生效,只要签字,即使拒收调解书是调解书也生效!
调解书签收后具有法律效果,不可以反悔。但对财产分配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经双方确认收到的调解书,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调解协议生效的情形。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签名即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即使事后法院送达调解书时,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也不影响调解协力的效力。明确拒收调解书的,视为送达。
申请再审
法律规定,婚姻纠纷中除婚姻关系外的财产、抚养权归属部分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无法强制夫妻双方和好,婚姻自由,如果双方合意想复婚,再去登记即可,十块钱的事。
调解书的申请再审,要求提供违背自愿原则的相关证据。对于财产部分,如果在调解书中已经明确分配方案,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调解时受到胁迫、欺诈,很难改判。
如果有其它婚姻财产没有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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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事权利自治原则,双方签定的协议,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翻悔。法院制作的离婚调解书,具有协议的本质特征,不得翻悔,若调解书违法,违反自愿原则,可申请再审撤销。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一审不服判决,二审会怎么判?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所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婚前的合法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正如楼主所提,离婚后分割财产诉讼一审不服判决,你上诉了,二审会怎么判的这个问题。当然是要讲事实,讲证据,在法律上能够成立,依法说事,才能给你正确回答的。
一般来说,对于民事诉讼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在夫妻共同财产上,法院的裁决是不会存在错误的。要有错的话,就是离婚的双方混淆了婚前的个人财产,一方又拿不出证据,把个人财产变成了共同拥有的财产,谁也说不清,法院才会这么判的。
你不服法院一审分割财产的判决,肯定是你对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没有保留证据。比如说,婚前首付买房的证据,以及其他个人婚前财产的证据。对方混水摸鱼,把个人婚前的财产变成了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你才会不服一审裁决的。
要想得到二审分割财产的公正裁决,不服判决的一方就要负举证的责任。你只有找出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些财产是属于你的,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法院能够采信,才能得到二审的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