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认定的条件包括哪些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工伤认定吗?你怎么看?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否能申请认定工伤,湖南龙冠律师事务所黄星永律师认为,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有几种类型,劳动用工与劳务用工。前者又可以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用工。这两者不管用工形式怎么样,用人单位都有法定义务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受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受伤职工在法律上是有权进行工伤认定的。
其次,如果是劳务用工,比如说超过法定就业年龄的,因为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因工作受伤,则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没有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民事侵权去主张赔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降低用工风险,以规避用工风险给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带来巨额损失。
最后,如果是劳务派遣人员,如果因工受伤,则申请工伤的主体则落到其劳务派遣公司上。因为此时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负有法定义务申请工伤。当然,具体用工单位,即劳动者接受用工单位具体承担哪种法律责任,除了要看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还要看用工单位在具体用工的过程中存在哪些违法用工的情形。
如果您认同本律师的观点,如果您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您添加关注:黄星永律师。谢谢🙏!
无劳动合同但是有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无劳动合同且无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主要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
个体工商户工伤认定标准?
只要符合工伤界定范围,就算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就是属于因工受到的伤,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属于股份公司只要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出的事故就可以依法的申请工伤赔偿,从而享受到工伤条款所存在的所有待遇,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劳动法的条款来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