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费纠纷案例(变更抚养费纠纷案例分析)
变更抚养费纠纷案例,变更抚养费纠纷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49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披露了一系列婚姻家庭纠纷的典型案例,深度剖析了法律对财产分割、家庭暴力、赡养义务、抚养权变更及探望权的处理,为我们揭示了家庭关系中的法律边界与道德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49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之二十七,王鹏与徐丽丽彩礼返还案,审理法院,辽宁省西丰县人民法院裁判观点,对在原、被告订婚时被告向原告索要彩礼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且造成了原告家庭生活困难,因此对被告索要的彩礼款10万元应酌情予以返还。
法院认为,华某提供的证据及法院调取的证据可以证明李某对华某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华某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据此判决,准予李某与华某离婚,婚生子由华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至李某某十八岁时止,李某给予华某赔偿款,点评 本案是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是否准予离婚和请求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
5岁变更抚养权成功案例邹先生与前妻离婚时,双方同意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但邹先生现认为女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因此他希望变更抚养权给自己,邹先生依法聘请本律师作为其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向邹先生了解了案件情况,并认为有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
案例一,成功争取4岁女孩抚养权 2013年,南京知名离婚律师庄律师代理了一起建邺区离婚案件,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于2005年在鼓楼区登记结婚,并于2007年生育一女儿,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离婚,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并支付女方35万元财产折价款,2013年,南京一名著名离婚律师庄律师代表当事人处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这对夫妇于2005年在鼓楼区结婚,2007年迎来了他们的女儿,由于婚姻关系无法修复,双方同意离婚,最终法院裁决离婚,女儿随母亲生活,父亲需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并向母亲支付35万元财产折价款。
法律分析,五岁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属于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五岁孩子应当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日后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判抚养权,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争取应当考虑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进行抚养。
成功争取子女抚养权的经典案例有哪些。案例一。
绉先生与前妻在离婚时达成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前妻所有,然而,邹先生后来认为前妻未能按照协议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邹先生依法聘请了本律师作为其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