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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因果关系(医疗事故 因果关系)

2025-03-23 17:16:39 0人已围观

医疗事故纠纷因果关系(医疗事故 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纠纷因果关系,医疗事故 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纠纷因果关系由谁举证。

在医疗纠纷中,法律实施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要求医疗机构证实其医疗行为是否导致危害后果,并证明自身在此过程中的无过失,若无法证实,则默认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值得注意的是,此规定并不意味着患方对所有事项均无需提供证据,而是需证实在该医疗机构就医及受损之实情。

医疗事故纠纷因果关系由医疗机构来举证,若是医疗机构并没有办法承担此举证责任,那么可以推定还是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此种情形下,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希望获得经济赔偿金的请求。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而医疗机构只有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才不承担。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中,一般情况下,患者应当对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关系、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诊疗活动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原则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实行部分要素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