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包括哪些问题(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土地纠纷包括哪些问题,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土地纠纷的实质有哪些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 土地所有权 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
农村土地纠纷的实质是权属纠纷,无论是权属争议还是侵权行为,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争议,土地纠纷产生各有其历史根源和主客观因素,都是由于长期以来土地多头分管、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等原因造成的。
土地层层转包甚至一地多包渔利,有的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转包,有的转包合同违法等等,导致土地关系混乱引发纠纷,国有土地管理也存在许多问题,发生在存在国有农场的地区,因为土地利用、管理不善,与相邻关系处理不当导致纠纷,村干部权利滥用引发的纠纷,主要类型有,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
年12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
土地纠纷主要分为土地权属争议、土地侵权争议、土地合同争议和土地相邻关系争议,土地权属争议集中在土地使用权争议,土地侵权纠纷强调合法使用权的侵害,土地合同争议涉及土地出让或承包合同,土地相邻关系纠纷则基于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限制,解决途径包括行政程序和诉讼途径。
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纠纷有哪些。土地纠纷通常可以分为四类,土地确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以及土地行政争议,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如下,土地确权纠纷,这类纠纷首先应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以提请人民政府作出确权处理,土地侵权纠纷,这类纠纷同样应通过协商解决。
土地纠纷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土地权属纠纷 这是土地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类,主要是指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等权属的争议,有时,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文件记录不清或社区间的矛盾,可能导致土地权属不明确,从而引发纠纷。
法律分析,土管所,政府国土局,国土资源部,土地纠纷类型,村集体或村干部对村民利益的侵害,村民对村集体利益的损害,村民之间的土地利益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土地使用权纠纷有哪些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的纠纷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
公社化时期的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明确或调整不合理,以及协议书订立得不够明确,也是导致土地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历史遗留的土地瓜葛问题,以及因土地征用和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同样会引发权属争议,再者,行政区划的变更也可能导致地界不清的土地纠纷。
土地使用权纠纷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获取、转让及行使过程中的争议,例如,未经许可的非法占用土地、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不公平待遇以及土地使用权与相邻土地间的边界问题等,这类纠纷可能涉及个人、企业乃至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在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较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