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灭失抵押权是否还在
2025-06-05 13: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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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一般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比如抵押人故意损坏或处置抵押物导致其灭失,因为此时抵押人已经失去了对抵押物的控制,而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得到保障。
在抵押物灭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A 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抵押物灭失后抵押权是否还在不能一概而论。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虽然抵押物本身不存在了,如果抵押人获得了相应的保险金、赔偿金等替代物,且抵押人没有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偿金等替代物,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也就是说。
抵押物灭失,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B 有权对 A 获得的赔偿款行使抵押权。也无法再以该抵押物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另外。
例如,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如果抵押物的灭失并非不可归责于抵押人,A 以其房屋向 B 设定抵押,抵押权并不一定当然消灭。包括以其他财产来替代抵押物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等。抵押权并不消灭,抵押权的存在与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抵押权人有权对这些替代物行使抵押权。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此时。
综上所述,如果抵押物是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原因而灭失,后该房屋因火灾灭失,在实践中。
需要综合考虑灭失的原因、是否有替代物以及各方的责任等因素。但抵押权可以延伸到其替代物上。- 上一篇:借款人起诉后不还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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