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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证明如何才能开到

2025-06-11 10:24:49 0人已围观

收养证明如何才能开到

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送养人也需符合一定条件,办理时要提交相关材料,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比如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等可以送养。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发给收养登记证,按规定程序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

要开到收养证明,双方需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此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以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收养关系的确立需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手续。

民政部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操作,可以签订收养协议。如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送养人提交的材料则根据送养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要开到收养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需满足相关收养条件,不予登记。

当收养人和送养人都符合条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