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 |
自行追讨 |
法律追讨 |
委托代理机构追讨 |
1.效率 |
中等,因负责追帐人员大部分是公司职员,成功与否,对个人影响不大。缺乏法律、计谋等手段 |
较低,因法律已订有一定的方法、程序,不能改变。法官一般同时为双方着想,公平和效率不能两全兼顾。 |
较高,因收帐员的收入与欠帐之回收率是成正比,成功率越大,收入越多。收帐员群体有着丰富的法律、计谋等手段运用。 |
2.与客户的关系 |
最好,因债权人最熟悉债务人的需要。但此点也是造成欠债的因素。 |
最差,最冲突性的方法不可逆转。一般会反目成仇。 |
中等,较灵活,可因债权人的要求改变和支配 |
3.时间 |
不确定,如能在发生时马上追讨,是最好的,但如果因担心与债务人的关系,一拖再拖,可能变成最差。 |
最差,例如,在香港,通常都要一年半以上。费时费力,一般人承受不起。 |
最好,当收到案件后,马上处理。委托人省时省力。 |
4.费用 |
如能马上收回,费用是最少的,但如计算成本边际利润,商誉等费用就很高。 |
最差,法律费用很高,而且随着时间而增加,没有确定数目。隐性支出与利益损失均较大。 |
中等,于接案时,已订好费用。不成功,不用付佣金 |
5.保障 |
有限,受自力救济的有限性制约。 |
最好。但受诉讼时效和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
较好。委托正常的追债公司一般有很大的成功率 |
6.其他 |
企业往往缺少有经验的追帐人员。受对方知彼知己的制造障碍与拖延. |
法律是根据文件及程序,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就会败诉,就会增加损失;如胜诉,法庭只是确认了债权。还得申请执行。 |
追帐机构对当地的法律及商业习惯都很熟悉。把委托的债权当作自己的事尽全力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