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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2025-05-01 13:09:22 0人已围观

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婚姻。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

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婚姻是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

在判断是否构成胁迫婚姻时,撤销婚姻后,需要考虑以下因素:胁迫的手段必须是非法的、具有强制性的,对对方的人身、财产等方面造成实质性的威胁。证据可以包括:胁迫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胁迫的内容、自己受到胁迫后的心理状态等。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胁迫的事实。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胁迫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胁迫婚姻是指一方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该婚姻自始无效。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足以使对方产生恐惧而被迫结婚;胁迫的后果必须是严重的,而是可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在诉讼过程中,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