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诉期怎么算的啊
2025-05-04 1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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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发现时效即将届满,同时,需要明确几个关键时间点。
债务追诉期一般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是,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法律另有规定的。
对于债权人来说。
债务追诉期在法律上称为诉讼时效。
在具体计算时,依照其规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依照其规定。并且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除非其在诉讼中明确提出时效抗辩。那么此时权利人通常就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了。债务人也不能以时效届满为由拒绝履行债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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