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的法院怎样强制偿还债务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法院还可能会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拍卖,如果债务人故意隐匿、转移财产,强制执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的重要手段,法院还会限制债务人的高消费行为,逃避执行,同时,这会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严重影响,法院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措施。
此外,比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会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情节严重的,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不得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拍卖财产,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对于查封的房产、扣押的车辆等财产。
采取前款措施,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将拍卖所得用于偿还债务。使其在诸多方面受到限制,法院会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来促使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债务的人履行义务。
例如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当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却故意不偿还时。
在执行过程中,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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