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辉和小敏结婚十年,婚后阿辉辞去稳定工作创业,小敏则在一家企业做会计,工作之余全力照顾家庭。创业初期艰难,小敏拿出夫妻共同积蓄 30 万元支持阿辉,还向娘家借了 20 万。经过多年打拼,阿辉的公司逐渐走上正轨,资产达 500 万元。然而,因长期聚少离多,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阿辉认为公司是自己辛苦打拼壮大的,应归自己,只愿归还小敏当初的 50 万本金。小敏则觉得自己多年付出,不仅照顾家庭让阿辉无后顾之忧,还为创业投入资金、承担债务,公司应有自己一半份额。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敏婚前积蓄投入创业及婚后家庭付出都应考量,娘家借款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创业也属共同债务,应先从公司资产中扣除偿还,剩余资产再合理分割,小敏可通过收集家庭开支票据、借款凭证等证据,维护自己权益,争取合理财产分配,比如拿到公司 40% 股权及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