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观点 >“二婚带娃夫妻” 阿刚和阿丽的继子女抚养教育纠纷

“二婚带娃夫妻” 阿刚和阿丽的继子女抚养教育纠纷

2025-01-11 09:24:42 0人已围观

“二婚带娃夫妻” 阿刚和阿丽的继子女抚养教育纠纷

阿刚带着与前妻的儿子(12 岁)与阿丽结婚,阿丽婚后对继子视同己出,照顾生活、辅导学习。但随着孩子进入青春期,叛逆难管,阿刚因工作忙常缺位,阿丽教育方式严格,继子产生抵触,向亲妈哭诉,亲妈借此挑唆,孩子与阿丽关系恶化。阿刚听信前妻,指责阿丽,阿丽委屈要离婚,还要求阿刚补偿多年抚养付出。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抚养关系,离婚时不能随意解除,阿丽多年抚养有事实依据,有权要求阿刚补偿抚养费、教育费等支出,法院会考量阿丽付出凭证、孩子意愿、家庭后续安排,如调解阿刚认识阿丽贡献,改善家庭关系,若离婚也保障阿丽权益,双方提供孩子成长开销票据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