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强和小娇结婚后不务正业,一直靠双方父母资助生活,住在阿强父母名下房子。后阿强父母见两人不思进取,决定收回房子,将房产过户回自己名下,阿强和小娇不同意,称房子已赠与他们多年,是夫妻共同财产。阿强父母起诉要求撤销赠与,称当初给房子是希望两人好好过日子,现在失望透顶。婚姻法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赠与后也可撤销。阿强和小娇啃老行为违背赠与初衷,阿强父母证据充分,如资助流水、多次劝说记录,法院大概率支持撤销,房子归老人,警示年轻人自立,双方按法院判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