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辉盘下一家新店面准备开餐厅,与装修队老李签订装修合同,总价 30 万元,工期两个月,要求按照阿辉提供的设计图纸打造复古风格餐厅,装修材料需符合环保标准。开工后,阿辉发现老李为节省成本,私自更换了部分环保材料,且施工进度缓慢,一个月仅完成 30% 的工程量。阿辉要求老李立即整改,更换合格材料,加快进度,并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老李则称材料差异不大,人手不足导致进度滞后,希望阿辉追加工程款增派人手。依据合同法,老李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材料、按时完工,构成违约。阿辉有权要求老李按原标准整改、赶工,若老李拒不履行,阿辉可解除合同,另找他人装修,并要求老李赔偿因延误开业造成的租金损失、预期营业利润损失等,阿辉要留存好设计图纸、材料采购清单、施工进度记录等证据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