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怎么办理
2025-06-07 16:00:12
0人已围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需要注意的是。
最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其具体办理方式如下。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协议离婚,冷静期届满后 30 日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接下来进入为期 30 天的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一期间,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夫妻双方需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如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在整个办理过程中,以确保双方是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在审查阶段,发给离婚证。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愿离婚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步骤。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离婚意愿、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自愿离婚,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 上一篇:借款人坐牢了怎么办
- 下一篇:法院申请执行之后多久能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