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婚姻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2025-06-13 15: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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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婚姻。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如果受胁迫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了撤销权,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时间没有行使撤销权,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受胁迫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这种情况下。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婚姻当事人中的一方或双方在缔结婚姻时并非出于完全自愿。
胁迫婚姻是可撤销的。而是受到了另一方的胁迫。给予受胁迫一方一定的时间和机会来决定是否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则该婚姻视为有效。当事人之间可能会建立起真正的感情。
法律之所以将胁迫婚姻规定为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考虑到胁迫的情形可能在婚后得到缓解或消除,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即从结婚登记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判断是否构成胁迫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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