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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缺陷产品”的定义是什么?

2025-01-10 10:21:00 0人已围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缺陷产品”的定义是什么?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

法律分析,构成要素不同,产品瑕疵不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缺陷,则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两者的责任性质不同,两者的责任主体,两者的权利主体不同,两者的归责原则不同,两者的免责条件不同,两者的诉讼管辖不同,举证责任不同 两者的责任性质不同 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查询律图网得知,产品缺陷和产品瑕疵的区别有,两者的责任性质不同,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损害结果不同,维权方式不同,损害结果不同,产品瑕疵的损害结果为产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而产品缺陷的损害结果为导致使用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消费者对于产品瑕疵只能申请违约责任,而产品缺陷可以申请人身赔偿或违约赔偿。

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不同,性质不同,产品缺陷是指产品缺乏合理的安全性,甚至造成人身伤亡,而产品瑕疵是指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产品的整体使用效果,产品缺陷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而产品瑕疵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货。

产品缺陷的定义,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的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这些缺陷可能导致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不合理危险指的是产品存在明显或潜在的危险,被社会普遍认为不应当存在,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具体内容是,《产品质量法》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产品缺陷有以下种类,制造缺陷,设计缺陷产品,警示缺陷,跟踪现察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