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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纠纷的集体资产怎么处理(集体财产处置)

2025-02-16 10:45:49 0人已围观

有纠纷的集体资产怎么处理(集体财产处置)

有纠纷的集体资产怎么处理,集体财产处置。

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于2017年11月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三条,明确了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范围、程序、制度等方面内容,具有较强的指导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

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资金管理,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本账户、专项账户等,建立健全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同类型的账户,并制定严格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以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资产管理,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调换、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资产。

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201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

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企业和经营项目、服务项目以及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家资源,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农村集体所有的企业必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矿山、石场、砂场和特种行业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发包。

天津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者订立的各类生产经营和服务项目的承包合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和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乡联社、村合作社)集体所有的资产的管理。

集体财产被个人侵占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村民个人侵占集体资产的问题,是属于侵占公共财产的,是归国家进行管理的,是需要判处村民侵占罪的,给予其相应的刑事处罚。

可以报警处理,这种行为属于侵占财产罪,又称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法律分析】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村干部侵占集体财产,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到公安局检举,但检查院和法院也会受理这种案件。

处理集体财产被个人侵占的问题需要通过调查取证、报案、起诉和审判以及执行判决等多个步骤来完成,这个过程中需要依法行事,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主张,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确保集体的财产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