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权利主体,地役权的权能
2025-03-29 13: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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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的权利主体,地役权的权能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产生基础不同,相邻权为了方便所有权的行为,地役权是依据双方自愿达成的供役和需役的协议所产生的;对抗效力不同,地役权是什么法律分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什么是地役权?法律分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法律分析: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地役权是益物权的一种。
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楼的主人对你的土地享有的权利就是地役权。
法律效力有所区分 ——相邻权源于各类法律规则;地役权则源自双方合意订立的合约,法律分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指因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需要,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或者限制他人不动产的利用,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便利与效益的权利,法律分析:指的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地役权的权利主体,地役权的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