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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监护权争议”,如何确定精神病人的最佳监护人?

2025-01-15 11:38:15 0人已围观

“精神病人监护权争议”,如何确定精神病人的最佳监护人?

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如下,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1,2,首先是配偶,配偶不能担任监护人的,其他近亲属。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在下列人员中确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顺序确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父母、子女,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该按照下列标准予以确定,其监护人是配偶。

精神病人确定监护人的方法。

精神病人确定监护人的方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以下顺序确定监护人,然后后其他近亲属。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的,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依次担任其监护人。

法律分析,其次是父母、子女,先以配偶、父母、子女确定为监护人,3,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若该精神病是成年人的。

指定监护,配偶,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其监护人是父母,由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然后是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精神病人的监护责任,若该精神病是未成年人的。

法律分析,以上监护人都没有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