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纠纷”,重复抵押时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若所有抵押权均已登记。
优先受偿的顺序为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大于登记在后的抵押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抵押权优先受偿的顺序为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先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只能在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受偿,法律规定了以下的清偿顺序。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有,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房屋抵押权的优先权受偿权的法律规定,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则按照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顺序确定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多个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拍卖、变卖抵碧局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是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没有办理登记的抵押权,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有抵押权尚未登记,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则按登记时间的次序进行偿还,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未登记的。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已登记的抵押权将优先于未登记者得到清偿,按照债权比例液悉清偿。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抵押权是可以享受优先受偿的,顺序相同的。
法律客观,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若抵押物被留置,按照债券比例清偿,若登记顺序相同时,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还的权利。
法律分析,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等等。
法律主观,《物权法》规定,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如下。
所谓优先受偿顺序。
需按债权比例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