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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追索权的行使需要哪些条件?「票据追索权行使的程序」

2025-02-03 11:59:27 0人已围观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需要哪些条件?「票据追索权行使的程序」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需要哪些条件?票据追索权行使的程序

票据追索权的要件有哪些

追索权行使的形式要件,由当事人出具的合法证明,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有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追索权行使的实质要件,表现为持票人的提示请求受到拒绝,包括提示承兑受到拒绝和提示付款受到拒绝。

票据追索权的要件有哪些票据追索权的要件如下,包括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票据追索权的要件如下。

行使票据追索权需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指的是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未得到实现,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拒绝付款”,既包括付款人明确表示拒绝付款的情形,也包括付款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形式要件则要求持票人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证明。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条件

具备行使追索权的前提,即持票人行使了付款请求权但未能实现,取得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承兑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履行通知义务,持票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将“被拒绝事由”通知其包括前手在内的汇票债务人。

追索权的行使条件 到期后追索 票据到期后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背书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追索权行使的形式要件。

行使票据追索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合法证明的出具,这些合法证明可以来自当事人,也可以来自有关机关,甚至包括相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根据票据法,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主要包括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的证明、承兑人或付款人逃匿的证明、以及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综上所述,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条件包括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或逃匿、承兑人或付款人破产或因违法被终止业务活动等,这些情况为持有汇票的人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因此,在面对这些情况时,持有者应积极行使追索权,以维护自身利益。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具备行使追索权的前提。

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条件,①有下列三种情况之即,汇票全部或一部分得不到承兑,无论已否承兑,付款人已破产者,或裁判虽未确定,付款人已停止付款者,或对其财产强制执行尚无结果者,不获承兑的票据其出票人已破产者,②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之前,必须有行使或保全汇票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