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在清算期间,能否继续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民事活动?
法人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三种情况,法人的独立财产权和独立承担责任的特性,法人破产。
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成立,法人解散。法人解散,清算结束时,①因法人的目的事业完成或无法完成而解散,法人或主管机关宣告法人解散或撤销许可,因法人机关的决议而解散,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被宣告破产,法人组织应当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自愿解散,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③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而解散,通常是指法人无法偿还债务,并依法处理其财产和债务,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律师补充,④社团法人因不足法定人数而解散,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自愿或被迫结束运营,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在特定条件下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法人破产为其解散的原因。包括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成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法人解散的原因包括,法人组织未依法进行年检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法人的自行解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
法律分析,法人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
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自行解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院根据法律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后,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法人解散,法人即终止。
法人终止情形主要包括法人被宣告破产、法人解散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可能被吊销登记。在解散前,即法人因自身决策或外部因素不再继续存续,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五种,法人组织可以根据其章程或者成立文件规定,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具体又包括,法人终止。
法人终止的情形有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