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万万不能写的话
2025-05-03 08: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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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撰写应当严谨、准确、合法且公平,建议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出现上述不能写的话。例如“财产酌情分配”等表述,这不仅不专业,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达成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一方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后永远不得探视,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然而。此外,违反了法律关于探视权的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中不能写一些可能影响法律效力、违背法律规定或对一方明显不利且不合理的话。还可能引发双方矛盾升级。若一方在协议中完全放弃所有财产权益或承担不合理的债务,对待离婚协议更要慎重。同时,这样可以减少后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和纠纷。
不能写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而另一方获得极大利益,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些话是万万不能写在离婚协议中的。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可能导致后续在执行协议时出现争议和纠纷。从而面临重新调整的风险。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不公平。
不能写模糊不清、容易产生歧义的话语。一些情绪化、侮辱性或与离婚事项无关的话语也不应出现在协议中。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不能写显失公平的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