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如何担责?民法规定?
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如何担责?民法规定?
老人在商场摔伤商场要承担多大责任商场是否需要对老人摔伤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商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确实未尽到相应的责任,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商场已经采取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措施,便无需承担法律后果,具体而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为参考依据。
法律主观,如果商场确实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就应该担责,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 人身损害 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商场已经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没责任了。
法律分析,在商场电梯摔伤,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由商场承担赔偿责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是因客户自己原因造成的,商场不承担赔偿责任。
帮你介绍一下,商场存在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商场一方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如果老人摔伤是由于商场有管理不善、未提示危险等原因如地上有水未清理等,则商场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看商场负有多少责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
顾客在商场摔倒怎么赔偿法律分析,顾客在商场摔伤如果商场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消费者于商场跌倒,若被认定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之责,则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然而,如商场能证实已履行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如充分告知潜在风险、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及事发后及时救援与报案等,即可免除此项赔偿责任。
顾客在商场摔伤如果商场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滑倒,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如果在逛超市时不幸跌倒导致伤害,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商场寻求赔偿,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应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有责任确保场所的安全,防止顾客受伤。
顾客在商场摔伤,赔偿问题需视责任归属而定,若摔伤源于商场未尽保障义务,商场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摔伤由顾客自身或第三方造成,则相关赔偿由各自承担,商场无需担责。
景区出意外怎么谈赔偿法律分析,若旅行社未尽告知义务,可能被判担责,若旅行社不能证明在游览前和过程中已向游客说明安全须知,可能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应通过旅行社责任保险进行赔偿,法律分析,景区责任。
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所需的必要生活费用增加以及劳动能力丧失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康复护理、治疗所需的必要费用,第一种情形,旅行社有责,有分析指出,针对游客在景区里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旅行社不能举证在进入景区前及带团过程中向游客进行过安全告知,有可能被法院判定存在责任,并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义务,此类情形,则保险公司应当通过旅行社责任保险进行理赔,第二种情形,景区有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旅行发生意外伤害的话,可以向旅行社以及保险公司索赔以下项目,游客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在景区受伤的索赔办法是,如果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当事人能向其索赔,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该伤害的,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当事人可向第三人索赔,也可要求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