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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定金如何处理?(合同法疑问)

2025-01-09 08:34:23 0人已围观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定金如何处理?(合同法疑问)

问:我看中一套房子,和卖家签订了定金合同,交了 5 万块定金,可后来我发现自己资金出现问题,没办法继续购买这套房子了,我这定金还能要回来吗?卖家会不会追究我更多责任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你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你违约在先,一般无权要求卖家返还 5 万块定金。但如果定金合同中有约定特殊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等情形下定金的处理方式,按照约定执行。卖家有权没收定金,如果房屋因你违约造成的空置期损失、重新寻找买家的成本等额外损失超过定金数额,卖家理论上可以要求你进一步赔偿,但卖家需要举证证明这些损失的存在与数额,通常要提供如重新挂牌出售的费用凭证、与新买家洽谈的记录等证据,若无法证明,一般仅能没收定金,不能额外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