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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房东” 的合同困境 —— 房屋租赁的法律纠纷

2025-01-08 09:02:26 0人已围观

“民宿房东” 的合同困境 —— 房屋租赁的法律纠纷

李叔在旅游景区附近经营着几家民宿,大家都亲切地叫他 “民宿房东”。为了扩大经营,他从当地一位业主王大爷那里租下一栋老宅,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按年支付,李叔可对房屋进行适度装修改造用于民宿经营,但需保持房屋主体结构不变。起初两年,双方合作愉快。可到了第三年,景区周边因旅游规划调整,游客量骤增,房租行情水涨船高。王大爷见此,心生悔意,想单方面提高租金,便以房屋需要维修为由,要求李叔暂停营业配合,还时常带人来看房,干扰民宿正常运营。李叔十分苦恼,他依据《合同法》,拿出租赁合同,上面明确规定租期内租金不得随意变动,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李叔向王大爷表明其行为违约,要求他停止干扰并按约履行合同。但王大爷不听劝阻,甚至威胁要解除合同。李叔无奈之下,收集了王大爷带人看房、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聊天记录、视频等证据,向当地调解组织求助,调解无果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王大爷在合同履行期内擅自提高租金、干扰李叔经营的行为构成违约,判决王大爷继续履行合同,不得再干扰民宿运营,赔偿李叔因停业损失的部分营业额,维护了 “民宿房东” 李叔的合法租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