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霞是房屋中介工作人员,促成租客小辉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一年,月租金 2000 元,按行业惯例,小辉应支付阿霞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中介服务费 2000 元。入住一个月后,小辉发现房屋卫生间漏水、厨房电器老化故障频发,多次联系房东维修无果,遂以阿霞未如实告知房屋状况为由,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阿霞称自己已按流程带看、介绍,房屋问题是入住后出现,不应担责。合同法规定,居间人应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若阿霞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知晓房屋潜在隐患未告知小辉,需承担相应责任,小辉有权拒付或要求减少服务费;若阿霞确不知情,小辉应支付合理费用,同时小辉可向房东主张维修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房屋问题,各方需依据租房合同、看房记录等证据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