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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峰的保险理赔纠纷

2025-01-13 09:37:21 0人已围观

阿峰的保险理赔纠纷

阿峰为自己的货运卡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综合商业保险,保险金额 100 万元,涵盖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多个险种,保险期限一年。在保险期间内,阿峰的卡车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雨引发山体滑坡,车辆被滚落的巨石砸坏,司机也受了轻伤。阿峰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人进行了现场勘查。然而,在理赔过程中,双方产生了分歧。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车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只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且司机的医疗费不在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内;阿峰则称,自己投保时,业务员并未详细说明这些条款,只强调买了保险出了事保险公司会负责,现在自己交了高额保费,却得不到足额赔偿,不合理。此外,阿峰为修复车辆,已先行支付了 30 万元修理费,急需保险公司赔付以缓解资金压力。首先,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公司有义务在订立合同前向投保人详细说明合同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赔偿比例等关键内容,若未尽说明义务,该条款可能不生效。阿峰若能举证证明业务员未履行说明义务,如提供投保时的录音、聊天记录等,保险公司不能依据该条款限制赔偿。对于司机的医疗费,虽不在车辆损失险范围内,但要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是否涵盖,若涵盖,保险公司应按约定赔偿。阿峰已支付的修理费,若保险公司最终确定有赔偿责任,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赔付,缓解阿峰资金压力。双方若协商无果,阿峰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双方举证,审查保险合同订立过程、条款效力,以及事故实际情况,合理判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维护投保人阿峰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理赔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