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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芳的商标许可纠纷

2025-01-13 10:23:26 0人已围观

阿芳的商标许可纠纷

阿芳拥有一个在化妆品领域小有名气的商标 “美颜臻萃”,注册类别涵盖护肤、彩妆等多类产品。为拓展市场,阿芳与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阿诚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许可阿诚在其生产的护肤品系列上使用该商标,期限 5 年,阿诚每年支付许可使用费 50 万元,合同约定阿诚需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且产品包装设计要维护商标的品牌形象。起初,合作顺利,阿诚生产的护肤品借助阿芳的商标,销量可观。但后来,市场监管部门多次抽检发现阿诚生产的部分护肤品细菌超标,质量严重不合格,还存在虚假宣传成分,宣称产品能 “七天焕颜”,实际并无此功效。这些负面事件曝光后,阿芳的商标声誉受损,销量锐减。阿芳要求阿诚停止侵权,解除商标许可合同,赔偿商标贬值损失、因声誉受损导致的未来预期收益减少损失,以及承担市场监管部门的罚款;阿诚则辩称质量问题是生产环节偶然失误,愿意整改,不同意解除合同。阿芳与阿诚的商标许可合同合法有效,阿诚作为被许可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产品质量和宣传真实性。如今产品出现质量和虚假宣传问题,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侵犯了阿芳的商标权益,损害了品牌声誉。阿芳要求停止侵权、解除合同合理合法,旨在及时止损,保护商标品牌。对于赔偿损失,商标贬值损失可通过对比侵权前后商标评估价值确定;预期收益减少损失可依据过往销售数据、市场增长趋势估算;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应由阿诚承担,因其违法行为导致。阿诚虽愿整改,但鉴于已造成严重后果,阿芳有权坚持解除合同。法院审理时,会根据双方举证,综合考量阿芳商标原有价值、阿诚侵权情节、整改可行性等因素,合理判定赔偿数额,规范商标许可使用行为,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