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丽购买了一台某知名品牌的智能冰箱,价格 8000 元,商家承诺整机保修 3 年,主要部件保修 5 年。使用不到一年,冰箱就频繁出现故障,先是制冷系统失灵,导致食物大量变质,后又出现显示屏乱码,无法正常操作。阿丽多次联系品牌售后服务中心,维修人员上门维修了几次,但问题依旧反复出现,每次维修还耗费阿丽大量时间在家等待,影响正常生活。阿丽要求商家更换冰箱,商家却称只能继续维修,拒绝更换,理由是还未达到更换条件。阿丽无奈之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商家,要求更换冰箱,赔偿因食物变质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多次维修耗费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还要求商家承担诉讼费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保修期内,商品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阿丽的冰箱虽未达到规定的维修次数上限,但频繁故障且严重影响使用,已表明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商家应承担更换责任。对于阿丽主张的食物变质损失,若能提供购买食物的凭证、变质照片等证据,商家应予以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只要阿丽能提供相应证据,如请假条、交通票据,法院会在合理范围内认定。法院审理时,会依据阿丽提供的购买凭证、维修记录、故障照片、沟通记录等证据,维护消费者阿丽的合法权益,促使商家重视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售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