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怎样补偿)

法律动态 2025-06-25 1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介绍:
  1. 公司提前2个月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工资按照剩余合同期全额给我,我该如何提出补偿?

公司提前2个月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工资按照剩余合同期全额给我,我该如何提出补偿?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一,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合法性不知,即便合同中有违法内容,只要签订了,也表示你认可了约束内容)。二,企业把合同期剩余的工资也做了结算(应远大于代通知金)。看来企业想让你走的心思已经不是钱可以衡量的了。只要企业不存在暴力、胁迫等手段,赔偿或者补偿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第一,因单位原因与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补偿,具体按照在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如未提前30天通知的,则须另增加给予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

第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因单位原因终止即不再续签,也应给予补偿,具体按照在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区别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存在提前30天通知的问题,即也不存在待通知金的问题。

综上,结合你的情况,关键在于你的在司工作年限。如果你在该单位工作两年或两年以内,则按规定应取得的补偿标准与单位现在给你的差别不大,建议接受算了;如果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较长,比如五年以上,则建议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去理解呢?

1、合同到期不计划续期,多给你发剩余两个月的薪资,公司的说辞可能是:后面不会给你续期了,你去找工作去吧,这种可以看作是带薪休假2个月。

2、未到期之前开除,额外给你两个月的补偿。额外补偿不算做开除的赔偿,你还是可以去索要。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很多。根据不同的原因,处理的情形并不一样。从题目上来看,推测公司应该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从公司支付工资的情况来看,支付了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剩余2个月的工资,就是多支付了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符合上述任一情形的,就可以支付2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是一种从题目描述情形推测出的可能性。是否能提出补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息息相关,只有提问者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才能从得出更确切的结论。

以上观点,供大家参考交流。感谢邀请回答。

文氓看法:公司提前2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下面是我整理的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行使合同解除权的

1.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安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不能及时足额地发放劳动者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和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3.情势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裁员而解除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超过20人但占用人单位员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或者工会的意见后,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员,但是仍须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的

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否则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须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破产或解散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解除劳动合同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标准

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与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每满1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当地政府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希望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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