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首付离婚怎么分配(父母首付离婚怎么分配房产)
男方婚前父母掏首付买房,写小两口名字,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各50%,为什么呢,因为2本产证默认为各50% 如果有婚前公证话按照公证来!
婚前父母付首付写2个人的名字,那么默认是自己的儿媳或者女婿,都默认了,那么当然算对方的财产了
婚姻法有规定的!
谢谢邀请。
1. 这个房子是在两个人名下的,那么从法律文件上来认定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现在实务中处理这类问题并不会僵化地只看登记,还会审查其他的一些因素。所以这一点男方不用担心写了女方的名字就要分给对方一半。
2. 买这套房屋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A. 如果说是父母为了你个人(包括说为了你结婚买房但是明确说这些钱只是给你一个人情况)出的首付款买的房子的话,那么这房子应当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婚后共同还贷是所用的财产基本上都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需要就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房屋自然增值的部分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
B. 如果说是为了你们结婚而购买,同时没有特别的表示,则首付款应当是对你们两个人婚后共同生活的赠与,那么这个房子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民法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就这套房子你们可以先协商,一方取得房产,另一方适当的放弃其他财产权益或者说是变卖分割所卖价款。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基于首付款是男方家出的,我觉得男方争取到房子,女方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的话,是双方都能够接受并且也比较能较好解决纠纷的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题主。
如果,婚后父母首付并且父母还房贷,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分割?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如果婚后父母付首付,并且还房贷,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分割的这个问题。这要看父母转移给子女的房产,是否有约定赠予小两口的,子女对该房产下是怎么做主的,依法才能给你答复。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谁出资,谁买房,房产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房产确权的主人对该房产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与权和处置权。
一开始父母就把房产的确权转移给了自己的子女,父母就丧失了对该房产的一切权利,这个房产的拥有权就属于子女了。如果没有约定,依法就属于子女在婚姻期间内,单方接受父母无偿的赠予财产。从首付到还房贷,都有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实是父母出资买的。离婚时,该房产与对方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一开始父母就把房产的确权转移给了已婚的子女,又有立字为证的约定,是赠送给小两口的,哪怕在房产证上的确权只有自己子女的名字,依法该房产就属于子女与配偶在婚姻期间内,共同接受单方父母的赠予,就成为了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是合法的赠送行为,就受到法律保护。离婚时,各有50%的分割权利。
如果子女在婚姻期间内,将父母赠送给自己的房产,有保障婚姻稳固的承诺 ( 立字为证 ) 要将一半的财产送给配偶的话,哪怕在房产证上只有子女一人的名字,依法也可以把它看成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互相赠送行为,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离婚又是自己子女违约,该房产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子女的配偶就有50%的分割权利。
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然由父母还贷离婚怎么分?
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由父母还贷,离婚时,房产该怎么分?
首先,先看这2个情况:
第一个情况是,结婚前,父母帮忙出了首付,房产登记在父母自己的名下,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还继续还贷,这样的房产,在离婚时,属于父母的财产,其他人是无法分割的。
第二个情况是,结婚前,父母帮忙出了首付,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还继续帮忙还贷,这样的房产,在离婚时,会被怎样分割呢?
其实,对于父母付了首付的部分,争议是不大的,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争议比较大的是,婚后父母帮忙还贷的部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贷款的主贷人是子女,还款只能由子女的银行账户扣划,父母帮忙还贷的,直接将现金给子女的,或者转款至子女名下,那这种情况下,属于赠与,既然是赠与,如果没有提前明示的,相当于赠与给小两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提前写好赠与协议,明确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这样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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