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订立合同时劳动关系确认的办法是哪些(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和后果)
工伤后,没仲裁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吗?
不可以。这个问题分几个方面来讲:
第一,工伤后,应当由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去申请,受伤职工或其家属也可以去申请。
第二,要确立劳动关系,一般应当是职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
第三,不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立劳动关系。这个问题需要理清楚上述的法律关系。
工伤认定用工方不愿确定劳动关系怎么办?
呃,那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即使用工方愿意但事实上没有劳动关系,那也不能够成立。
要考虑的是,事实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而不是愿意不愿意、承认不承认的问题。
只要客观上有劳动关系,用工方承认与否,毫不影响仲裁审判的结果。
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答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当然存在。因为用人单位在确定用人时,单位是要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只要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双方自愿在用工合同上签字盖章,就会得到劳动法的保护。既然单位没有与员工解除用工合同,劳动关系就存在。
只要劳动合同没有解除,那么其效力依然存在。
“非属《劳动合同法》的服务协议”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无效。并且其与“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时候”以“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内容为准!
如果是有关“服务期”的约定,关于“服务期”您可以参照以下的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22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存在,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存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书面通知,劳动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对于长期两不找状态下的劳动关系,认定双方长期不存在实际的劳动权利义务,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单位、以未支付过劳动报酬,因双方未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和终止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没解除的情况下,劳动双方还存在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劳动关系的概念
1、劳动关系(Labor Ralations)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所建立的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