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财产保全规定是什么
什么是仲裁财产保全?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并由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所采取的限制被申请人对特定财产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
仲裁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程序中,为了保障争议双方在仲裁中的权益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有效性,对一方或双方争议财产进行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一种法律手段。
通过财产保全,可以确保争议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保证仲裁裁决能够被执行,促进仲裁程序的公正、公平进行。财产保全是仲裁程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法律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仲裁财产保全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存在以下区别:
1、财产保全的种类不同。 仲裁财产保全只有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而无仲裁前的财产保全;而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既有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也有诉前的财产保全。
2、是否有实施财产保全的权利不同。 仲裁机构作为民间性争议解决机构,没有实施财产保全的权利。仲裁中,当事人虽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决定。而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有权直接依法实施财产保全的措施。
3、财产保全的开始不同 。仲裁财产保全只能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而仲裁委员会无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采取。 仲裁财产保全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也存在以下相同之处: 1、财产保全的措施相同 。仲裁财产保全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具体措施都是由人民法院遵循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 2、错误申请的赔偿相同。 无论是仲裁财产保全,还是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均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是的,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一方担心对方可能会转移、隐藏或损毁财产,导致仲裁裁决难以执行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申请方的请求,决定冻结对方的财产,确保仲裁裁决的有效执行。这种措施有助于保护申请方的权益,确保仲裁裁决的效力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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