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据的法律规定(执法证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执法记录仪属于什么证据?
执法记录仪属于电子证据。
因为执法记录仪记录下的是现场情况的视频、音频数据,保存在设备的存储媒介中,因此属于电子证据。
同时,执法记录仪的数据具有时间戳、GPS定位等信息,具有法定认定效力,可作为判决案件的关键证据。
另外,在一些特殊行业中,如公安、交通警察等,已经明确规定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以保障执法公正、客观、真实。
所以,执法记录仪是一种非常有实际意义的电子证据。
什么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 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
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
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
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
执法承办机构提交的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及执法建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案件基本事实;
(二)调查取证过程及调取的证据清单;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裁量基准的情况;
(四)陈述申辩和听证情况;
(五)执法建议或意见,市环境监察支队还应载明初审意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行政执法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
1. 行政执法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2. 这些证据种类的存在是为了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书证是指书面文件,如合同、证书等,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事实的真实性。
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如赃物、工具等,可以作为物证来证明案件的事实。
证人证言是指目击案件发生过程的人提供的证词,可以作为证人证言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
鉴定意见是指专家对案件相关物品或情况进行鉴定后提供的意见,可以作为鉴定意见来证明案件的事实。
3. 此外,行政执法证据的种类还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进行延伸,例如视频监控记录、电话录音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事实。
这些证据种类的多样性可以更全面地展现案件的真相,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行政执法取证的六个要素?
取证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
(七)现场检查笔录。
摄影取证属于视听资料类,是目前执法取证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数码相机投入到摄影取证之后,由于其拍摄的直观性、照片的纪实性以及操作的简易性,一直作为执法机关的主要取证方式。只是在具体操作中应不同于拍摄普通的摄影作品。
答::当事人基本信息、违法事实、相关证据、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救济途径、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时间。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